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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建拖:大国崛起失败的教训与启示

  俞建拖:大国崛起失败的教训与启示

  财新网2017年07月03日 01:42

本报告所讨论的大国崛起,是指某个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地位显著提升、影响力和话语权扩大、由国际体系次要国家成长为体系重要国家的过程。(①本研究对大国崛起失败的分析力图从三个方面去把握:一是总量,即国家综合实力的绝对水平;二是位次,即国家在国际体系中所处的相对地位;三是实力的有效运用,建立在国家和社会的真实动员能力的基础上。)大国崛起失败则是指上述的成长过程中断,或者在崛起成功后其地位不能长期稳定保持,被赶超、边缘化甚至出现溃败。(②这里我们将长期保持定义为在国际体系中占据有利位置达一个世纪或以上。)

历史上,许多国家都对大国地位(尤其是霸权地位)孜孜以求,因为这种地位可以给自身的发展带来必要的安全、空间和便利(即“大国红利”)。(③张占斌主编的《中国经济强国梦》中,首次提出“大国红利”的概念,并将其界定为“由一个国家在资源禀赋、总量规模及制度特色等因素所带来的‘效益’或‘回报’,这种‘效益’或‘回报’不仅能够惠及本国,而且能够惠及其他国家”。)由于大国崛起又直观地表现为国际相对地位(次序)的改变,又不可避免地带有“零和博弈”的色彩。对大国红利的追求以及崛起的零和博弈色彩,决定了大国崛起往往伴随着激烈的斗争和冲突。从历史上看,成功崛起并在全球体系中稳固占据主导地位的案例屈指可数,而崛起失败的例子则常见得多。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和平崛起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和有利条件,同时也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中国的规模和体量决定了只要中国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成为世界性大国是水到渠成。但是,中国崛起必然会带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根本性调整,这很容易招致既有霸权国家及其主导的国际体系的猜忌甚至遏制,我国不利的地缘政治生态又加剧了外部的风险。不仅如此,我国内部的转型发展仍未完成,尚处于风险易感期。在这些内外风险因素的交加下,崛起之路必不平坦。因此,总结大国崛起失败的历史教训,避免内政、外交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对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世界共同发展、共享繁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一、大国崛起失败的因素分析

大国崛起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方面力量构成的综合实力的提升过程,这些不同力量的发展是相互影响的。在支撑大国崛起的诸因素中,经济是首位和基础性的因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实力是大国崛起的物质基础,近代大国崛起无不首先反映为经济崛起的过程。经济发展冲击了原有的社会结构,促使政治体制和文化的变革;社会结构、政治体制和文化的变化反过来又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大国崛起失败,在本质上是经济、社会、政治、文化诸要素的正向回馈机制遭到破坏。基于这一理解,以下拟从经济、社会、政治、军事、外交、文化六个方面对大国崛起失败的因素进行分析。

(一)大国崛起失败的经济因素

国家的国际地位总是与其经济实力成正比。(④\[美\] 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1500—2000年的经济变革与军事冲突》,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年。)近代取得世界霸主地位的大国(英国、美国)在经济规模(GDP总量)和生产力水平(人均GDP水平)方面均达到世界领先。德国、日本、苏联等挑战霸权失败的国家,经济规模和生产力水平都和霸权国有较大差距。

历史上,一些新兴大国经济赶超失败,还有一些传统海洋大国在经济上被赶超甚至被边缘化,直接的经济原因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

1没有与时俱进地塑造经济核心竞争力,难以在长期可持续地提升生产力。在大航海时代,经济的核心竞争力是开拓新的殖民地和市场、海上的航线,葡萄牙、西班牙、荷兰也正是凭借与贸易相关的技术、军事以及激励机制的创新在15—17世纪获得成功。但是在18世纪工业革命以后,科学技术、商业模式创新成为新的核心竞争力,是更具活力和决定性的生产力源泉,市场经济为生产力的释放提供了空间。英国抓住了这一先机,不仅取代了传统葡、西、荷三个传统海洋大国的地位,而且实现了主要增长动力的转换,成就了其在18世纪至19世纪末的全球霸主地位,而传统海洋三强则没有及时、成功地实现增长动力的转换。

2未能充分解放和动员能够适应新时代生产方式的人力资源。“一战”前的德国和俄罗斯、“二战”前的日本在现代化过程中,保守落后阶层实际上起了主导作用并保留了大量封建体制,使得技术和生产方式变革的收益更多地为保守落后阶层所获取,新兴的资产阶级则在很大程度上被排斥在外,广大农民或农奴则依旧被束缚在土地上并受到严重的盘剥,因此其资本主义发展和现代化进程都相当不彻底。(⑤在德国,容克地主阶层主导了改革进程。日本的明治维新的主导者则是藩士阶层。俄罗斯自亚历山大一世以来的改革也没有在根本上撼动贵族利益,农奴制直至1861年才从制度上废除,但实际的改革也不彻底。)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为人类在发展模式选择上提供了新的探索,以计划和指令配置资源的方式,尽管在一些领域和特定时段显示出强大的动员能力和高效率,但是在更广泛层面上抑制了个人和企业的自主性和创新。

3资源的错配和经济结构的扭曲。一个国家如果未能处理好资源在财富创造与扩军备战之间的平衡,很容易招致衰落和失败的命运,历史上的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荷兰、法国、德国、日本以及苏联都有这样的教训。此外,即使资源被投入财富创造,经济结构的严重畸形也导致经济发展失去可持续性,使得经济中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短缺并存,削弱国家长期竞争的基础,苏联经济就是突出的例子。

4后发国家的追随惯性。相对于英法等老牌强国,德国、日本、俄罗斯/苏联等国家都属于后发和赶超国家。这些国家在低起点的基础上,通过技术上低风险的模仿往往可以获得超常的增长。长期的追随惯性使得后发国家忽略了技术积累和创新,无法适应从追随者到领先者的身份转换,以及由此而来的巨大创新风险。(⑥政府主抓的创新体制在上世纪90年代出现几次失误:放弃个人电脑而重点发展大型电脑、错过了手机的发展时机、信息化落后等。)

5没有充分利用好自身的规模和速度优势。从历史上看,国家冲突最容易发生的是在霸权国和挑战国实力相近的时候。后发大国在成长初期,往往能够获得较快的增长速度,这些国家通常也拥有规模庞大的人口(如德国、俄国、日本)。此时,后发国家如果不能利用人口和资源的规模优势实现对既有霸权国的经济总量快速超越和摆脱,(⑦如果挑战国人口是霸权国的N倍,即使前者人均经济产出增长率与后者相同,经济的增量规模也将是后者的N倍。更何况,后发国家(挑战国)在经济赶超阶段,人均增长率通常还要高于先发国家(霸权国)。)反而因为国内的乐观自大情绪而膨胀,或者轻易被霸权国的挑衅所牵引而背离发展的主线,则容易陷入力量僵持和被动局面,两次大战前的德国是典型的例子。(⑧美国在19世纪70年代经济总量就超过了英国,但是美国此时并没有轻率介入老欧洲的事务,专注谋求自身的发展,在此后30多年里经济总量迅速达到英国的两倍,这种力量对比的迅速和显著改变有助于遏制冲突。)

在直接的经济原因背后,制度原因更加关键,以下两个方面的因素尤其值得重视:

第一,缺乏鼓励创新和生产力发展的基础性制度。英国能够抓住工业革命的先机并非偶然,这与它的产权、专利、贸易以及司法等基础性制度有密切关系。相反,一些传统海洋大国的衰落以及一些新兴大国的经济后继乏力,则是因为缺乏相关的基础性制度,不能激励资源向具有更高生产率的部门配置。(⑨参见Acemoglu et al.(2000,2004)。)

第二,对国家主导体制的依赖。后发国家由于初始条件不利,在发展初期通常需要过度依赖行政主导来发展经济,这是必要且必然的选择。(⑩俾斯麦主要采取与资产阶级合作的方式,统一掌管邮政、电讯事业。日本在明治天皇和武士阶层主导下,国家主导发展重工业和钢铁、造船业。苏联成立时建立计划经济,以重工业推动经济快速发展。)这样一种国家主导的体制一旦形成惯性,就容易挤出社会和市场的发展空间,难以建立有助于激励普遍且持久创新的机制,也不能形成合理的创新成本分担机制。在政府权力过于集中且社会动员能力强大的背景下,自上而下的体制会进一步扭曲激励机制,限制信息流动,决策失败的风险与后果被加倍放大。(⑪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赫鲁晓夫将种植玉米的有限经验在全苏推广。结果成为经济和政治的双重失败。)

(二)大国崛起失败的社会因素

一个社会群体的结构、行为及互动关系会对一个国家经济、政治乃至外交、军事都产生影响。从社会角度看大国崛起失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值得引起重视:

首先,落后的阶级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力量,抑制了新兴阶级和阶层的崛起。“一战”前的德国、俄国,以及大革命前的法国,地主阶级和权贵阶层在社会中扮演了主导力量,他们或是拒斥建立统一的市场和工业化,或是在工业化和市场化过程中利用特权过度攫取利益和压榨新兴的资产阶级和劳工,因而抑制了新兴阶级的崛起、经济的发展以及政治的民主化。

其次,社会两极分化严重,中产阶级疲弱,催生极端势力。“一战”战败后,在不平等的《凡尔赛条约》下,协约国(特别是法国)对德国战败赔偿的无度索取,导致德国在20世纪20年代经历了恶性通货膨胀,使中产阶级普遍破产,为纳粹的社会动员准备了党员骨干。(⑫E.H.卡尔著,徐蓝译,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国际关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军队成为社会中相对民主、高效和更注重业绩考核的部门,在长子继承制下,由于经济结构的畸形导致城市和工业部门就业吸纳能力有限,农村的大量无地青年加入军队谋求凭战功改变命运,这也构成日本军队屡屡“下克上”的社会原因,助燃了军国主义。(⑬周维宏:“日本崛起失败的教训”,课题背景报告,2015年。)

第三,没有处理好多民族社会的国家认同问题。“一战”战败后的奥匈帝国和“冷战”失败后的苏联都走向了解体,其共同的问题是没能有效解决国内民族的国家认同问题。就社会层面而言,这两个国家中都有独立、稳定且规模(力量)较大的民族聚居区,不同民族之间语言互不相通,文化上也缺乏互动交融。此外,因为地理区位造成的发展差距很容易在形式上表现为“民族分层”,(⑭所谓的民族分层是指,民族在社会分层上的结构性差异。如果社会地位和收入呈现出依民族分层的形态,民族关系很容易带有阶级色彩,从而导致民族间的疏离、对立和冲突。)构建国家认同就更加困难,一旦维系各民族统一的纽带(如强有力的政权和有超人魅力的领袖)被削弱,国家就很容易走向解体。

第四,国家权力过分膨胀,过多地入侵社会领域甚至消除了与社会的界限,反过来损害了国家的自主性。一旦国家权力无限扩大,乃至完全控制了社会,国家与社会就合二为一,所有的社会性事务都具有了潜在的政治性,导致国家难以有自主性和独立性,(⑮Carl Schmitt, The Concept of the Political, Renato Cristi, Carl Schmitt and Athoritarian Liberalism, University of Wales Press, 1998, pp. 184-186.) 国家政治因此受到宗教因素(如哈布斯堡王朝)、特定种族(纳粹德国)、特定党派和意识形态(如苏联)的捆绑,背离了国家意志与利益。社会过于弱小还有一重副作用,即在强势国家的背景下,社会容易被动地接受动员,无法纠正国家的错误行为,从而使错误决策的后果被放大,造成巨大的政治代价。

(三)大国崛起失败的政治因素

本报告所考察的大国崛起失败的政治因素,主要侧重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权力结构以及权力的运用,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训:

第一,脆弱的顶层权力结构。德国、日本选择以战争手段挑战世界秩序,与其国内脆弱的政治结构,特别是脆弱的顶层权力结构密切相关。德意志帝国有皇帝、帝国宰相、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这四大权力支柱,但实际上是皇帝与宰相的双头体制。(⑯德国皇帝有军事权力,也有任免各级官吏的权力;联邦议会成员由各邦君主任命,其主席就是普鲁士宰相;帝国议会只有审核预算的权力,其决议必须通过联邦议会,其解散权掌握在皇帝和联邦议会的手中。)由于俾斯麦本人的政治智慧和才能,加上德皇威廉一世的支持,双头体制在俾斯麦任宰相时能够成功运行。但是威廉二世继位后,由于皇帝和宰相的冲突,这一制度失效,皇帝的个人野心膨胀使德国的战略目标发生了偏移,并在“一战”中葬送了德国崛起的成果。日本的宪政架构缺陷更明显,明治维新的实际推动者是军事封建集团性质的藩士,这使得政治架构中军部拥有超然的地位,没有军部的首肯政府无法组阁,中央政府也一直无法清除藩士力量极端思想的影响,日本走上军国主义扩张道路几乎无可避免。

第二,政权依靠落后力量。在普鲁士统一德国后,代表落后农业资本主义的容克贵族地主控制了议会的主要议席,操控德国的经济与外交政策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譬如,为了保障农产品出口的利益,推动国家提高农产品进出口关税,导致新兴工业发展困难。俄国沙皇政权的主要依靠力量也是大地主和军事贵族,导致其资本主义带有高度落后、保守的封建特征。

第三,政治架构缺乏包容性,精英吸纳机制狭隘,利益表达与协商机制缺失,从而损害了国家的能力和活力。由于政治体系吸纳精英的渠道狭隘,政权的依靠力量就趋于保守,新兴阶级的精英就更难进入体制,形成恶性循环。这弱化了国家对新兴阶级、利益集团以及民众诉求的协调能力、政治整合能力。国家无法有效代表各阶层的利益,一旦遭遇重大危机,被排斥在体制外的新兴精英阶层和下层民众的不满会迅速爆发,威胁国家的稳定。

第四,民族政策失效失败,各民族在政治上的分割分裂,埋下国家解体的祸患。奥匈帝国和苏联都不同程度上以政治和制度固化了民族之间的隔阂,造成国家权力实质上的分割化。奥匈帝国境内民族数量繁多,一直用旧式宫廷政治中的赎买方式来替代平等的民族政策,给了主要少数民族过多的政治权利,严重影响了政府与军队权威的贯彻执行。(⑰李强课题组,“大国崛起或失败的政治社会原因”,课题背景报告,2015年。)苏联推行的“民族化”政策,包括支持民族语言、培育民族知识分子和精英群体、推动族群以国家形态进行组织化(建立各自的“共和国”),为国家宪政结构留下了难以克服的缺陷。(⑱苏联宪法规定加盟共和国拥有主权和退盟权,最高苏维埃的席位按民族身份和血缘来分配,甚至在从未组成或未曾考虑“民族行政单位”的地方也推行民族行政单位,使国家的政治被割裂。)

(四)大国崛起失败的外交因素

大国崛起是一种国际体系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通过外交妥善处理好与其他大国的关系,大国崛起失败在外交方面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缺乏前瞻性的国际体系构想,价值观表述缺乏合法性基础。历史上,成功崛起的大国都把握甚至引领了当时的历史潮流,建立了与自身实力相符且能够得到较广泛支持的规则体系和价值观。例如,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崛起与其在大西洋和印度洋的航海探险、洲际贸易联系和第一个全球性体系的建立有关;荷兰开启了新的更加开放和广泛的全球联系,创建了全球新教精英网络;英国霸权的建立则给予现代宪政制度、国家财政制度、自由贸易体系等的创建;美国在英国的基础上以“门户开放”拓展了自由贸易体系,提出了以人类自由为主体的价值观阐述。(⑲包括威尔逊“十四点”和罗斯福的“四大自由”等。)相反,德国和日本对国际体系的构想更多地关注了当时国际丛林的黑暗一面,将正在走下坡路的殖民主义和领土扩张作为仍将长期持续的世界潮流,进而错误地发动战争以追求“阳光下的地带”/“生存空间”和“大东亚共荣”。(⑳“大东亚共荣”在口号上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以“亚洲主义”包装的反西方殖民和解放亚洲,实质上仍是殖民主义。)德、日这些国际体系构想和价值诉求,不论在价值观上还是与既有霸权国和周边国家的实际利益上,都无法得到广泛的认同,因而从根本上也缺乏合法性基础。(㉑张春,“大国崛起失败的外交大战略启示”,课题背景报告,2015年。)

第二,外交战略上缺乏耐心与定力,急于挑战既有霸权,陷入战略上的冒进与冒险。德国在19世纪70年代先后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并抓住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契机,经济与军事实力迅猛提升。(㉒在“一战”之前的德国,有政治家写下“一个活跃的民族在它的喉管里感觉到春天的甘汁”。“二战”之前的日本,对天皇和国家崇拜的传统与天定命运的观念结合在一起,产生了极端的爱国主义和扩张的政治文化。)在错误的国际体系性质认定和价值观下,这种实力的迅猛增长成为民族主义和军国主义的助燃剂。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和国家地位的提升,使整个社会从上到下都弥漫着一种激昂情绪,产生对自身的过高定位(㉓如,认为本民族的发展具有某种特殊性,进而认为自身民族国家是特殊的民族国家。)以及对自身影响力的过高预期,急于在改变世界格局上有所作为。外交战略耐心缺失的表现:一是在外交战略上抛弃了能够为本国实力巩固赢取时间的均势策略,表现得更富有侵略性,忽视了国际形象的塑造,导致了外交孤立;二是面对既有霸权国的诱导性挑衅缺乏警惕和审慎。一旦战争爆发,对本国与对手的实力对比缺乏系统的评估和理性认识,军事和外交战略制定过于理想化,从而不可避免地招致失败。

第三,结盟上的战略性失误,轻率地弃置已积累的外交资源,延长了风险链条,使国家过早地陷入战争风险并屡屡受盟友的拖累。在威廉二世时期,德国开始追求英国友谊的外交“新路线”,导致与传统盟友俄国的友谊终结。但是,德国在向英国伸出橄榄枝的同时,又毫无节制地推行以争夺世界霸权为目标的世界政策,大力扩建海军引发了对英国海上霸权的挑战,最终又导致英德关系破裂。(㉔“一战”中,德国发动“无限制潜艇战”也给了美国参战以口实,并决定性地改变了交战双方的力量对比,加速了自身的败亡。)结盟战略与国家战略在内在逻辑上是断裂和不兼容的,最终使德国在“一战时”陷入腹背受敌的困局。(㉕德国(普鲁士)第一次陷入东西两线作战并险些亡国是在弗里德里希统治时期。)不仅如此,德国在“一战”全面爆发前并无意卷入战争,(㉖1914年的“萨拉热窝事件”中,奥匈帝国皇位继承人夫妇被枪杀,导致奥匈帝国向塞尔维亚宣战,成为“一战”的导火线。)但是德国没有意识到与奥匈帝国的结盟延长了其风险链条和战争的易感性,在“萨拉热窝事件”爆发后也缺乏风险控制机制,最终被动地卷入战争并以战败告终。在“二战”中,德国重蹈覆辙,在与英国的战争未结束的情况下撕毁《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对苏开战,再次陷入东西两线同时开战的局面,而且因为与意大利的结盟再次被拖入北非战线,影响了其在欧洲的战局。(㉗邢来顺,“德国崛起失败的教训”,课题背景报告,2015年。)

(五)大国崛起失败的军事因素

军事实力的增长及其有效运用是大国实力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军事因素在大国崛起进程中的作用,需要辩证看待:一方面,国防力量的提升和军事手段的运用对国家统一、国家利益的维护和拓展、民族意识的形成有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对军事手段的迷信和滥用,将其凌驾于国家经济、政治正常发展之上,则往往是导致大国崛起失败的重要原因。从日本、德国、苏联等国的崛起失败案例来看,军事方面有几个教训值得注意:

第一,落后和错误的安全观往往是导致崛起大国军备扩张、引发冲突的重要诱因。德国和日本国土狭小缺乏纵深和资源,俄罗斯(苏联)缺少不冻港,这些地缘政治的突出短板导致这些国家长期缺乏安全感,诱发这些国家加强军备,甚至以攻为守争取主动,改变了国际军事力量均势,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乃至军事冲突,反而失去了和平发展的良机。但实际上,“国家安全”是政治、经济、军事等多方面因素平衡的结果,而不单单取决于军事。

第二,片面追求军事胜利并被短暂胜利所带来的利益所诱惑,偏离国家长期战略目标和根本利益。军事斗争是维护国家现实利益的手段之一,军事上的胜利是“手段”而非目的,其功能和实际作用有限。然而,当国家层面对军事战略缺乏统筹把握时,就可能出现“本末倒置”的情况。日本在“九·一八事变”以及德国在“二战”之初,军事上的冒险都获得了巨大利益。尽管当时国内一些人士反对进一步扩大战争,守住既得利益,然而初期军事冒险所带来的利益如此巨大,使得政界军界主流的贪欲不断被刺激扩大,从而逐步陷入“胜利陷阱”,超出资源支撑能力,最终走向彻底的失败。

第三,片面追求军事效益,造成外交和道义上的消极后果。无所顾忌地滥用军事手段,付出外交和道义方面的代价,常常使军事胜利得不偿失。德国在“一战”中“先开第一枪”并侵犯中立的比利时,使德国作为一次大战的发动者和“侵略者”,被置于国际法与道义的审判席。后来又发动无限制潜艇战,将美国推入对立阵营,最终陷入被动和孤立。(㉘王强,《大国崛起失败在军事方面的教训》,大国崛起失败的教训课题组,2015年。)

第四,过于突出军事斗争要求,使国家的发展道路偏离了正常轨道,扭曲了经济结构。当后发国家试图以超水平军备与先发国家对抗,就需要以国民收入较大比例投入军备生产,忽视甚至压抑民用部门发展。及至战时,经济结构正常的国家以民用部门作为税收来源,刺激军事工业发展,扩大经济规模;经济结构扭曲的国家将军事储备消耗殆尽,不断压榨农业和一般工业部门,则使经济枯竭,最终被战争拖垮。“二战”至最后阶段,德国为军事支出而不断压榨一般经济部门,以致引起反战情绪和经济溃败。冷战时期苏联将过多资源配置于军备竞赛,国民收入15%以上用于军事消耗,致使国民经济枯竭,失去持久增长基础。

第五,强化了专制集权,扭曲了政治制度。当国家在其政治生活中赋予军事因素过大权重时,军事上的集权要求就可能反作用于政治体制,促使政治体制走向专制,甚至使军事凌驾于政治之上。德意志第二帝国和明治维新后的日本,都施行了形式上的普选制和代议制。然而,由于军事因素在帝国前期崛起过程中的突出作用,过度抬高了军队地位,使军队游离于正常的政治体制之外,形成了与政府平行的运行机制。中央政府和议会对军队约束力的缺失,使国家难以对国防建设、社会动员以及运用军事手段等重大政治问题实施有效把控,成为政体上的重大漏洞,严重制约了民主制度的健全完善。与此同时,军队的独立地位还使军事与政治、外交形成了两条决策线,使国家战略和对外政策无法实现协调同步。

第六,纵容军国主义,扭曲了意识形态。崛起中的社会对实现国家富强的急功近利心态、历史遗留的屈辱感,以及既有霸权主导下的不公正国际环境对民众心理的刺激等因素,使社会情绪极易走向偏执。军国主义主张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军事化,并将侵略扩张作为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正迎合了这种偏执的社会情绪。当大国处于社会变革尚未完成,社会分配、公民权益和政治民主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历史阶段,统治集团往往对军国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持纵容和利用态度,并倾向于将外部斗争和对外扩张作为转嫁内部矛盾的重要途径。但民众(也包括社会精英)情绪一旦被军国主义点燃,就很可能朝着超出理性控制的方向发展,构成国家战略决策偏差的重要社会心理基础。

(六)大国崛起失败的文化因素

文化是一个社会或群体所共享的价值、观念、知识和行为规范的总和。文化作为一种隐性制度(㉙此处所说的“隐性制度”,是就文化不通过政府明文颁布、不依靠政权力量保障实施这一特征而言。),既塑造着一个国家政治(包括军事和外交)、经济、社会的面貌,同时又深受这些因素的影响。从文化角度看大国崛起失败,有几个方面的教训值得注意:

第一,落后的文化禁锢了经济发展的空间,过度执着于意识形态也容易引致国家之间的对抗,中断经济发展的进程。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发端于中世纪末期的文艺复兴。大量古希腊、古罗马文化的重新输入,带来了人文主义精神的复兴,推动了对宗教的祛魅,促进了资本主义在意大利以及欧洲其他地区的传播。马克斯·韦伯认为,宗教改革后形成的新教伦理中的一些关键要素,如对财富、时间、职业活动的态度,解除了对资本主义的精神枷锁;而在西班牙、葡萄牙等天主教主导的国家,伦理上专修来世、强调禁欲,实际上阻碍资本主义在这些国家的发展。不仅如此,封建文化强化了社会结构中的等级和秩序,使得经济缺乏包容性,无法吸收和容纳创新,导致国家失去发展活力。(㉚西班牙积累财富主要都被贵族所占有,难以像英国那样产生工业革命。社会上普遍形成了崇尚消费和享乐的奢靡之风,导致长达170年的持续通货膨胀,而本国的制造业、农业、渔业等产业在长期持续衰落。俄罗斯自彼得一世以来的现代化进程时有反复。农奴制和现代化在根本上无法兼容,并在1853—1856年的克里米亚战争中遭受惨败,整个国家在此后的半个多世纪里不断挣扎滑落。)此外,意识形态对抗使得国家偏离正常轨道,导致国家陷入旷日持久的战争和对抗中,挤占了发展的资源,损害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第二,从政治层面看,落后的文化也使政治体系失去了包容性和自我完善能力,使政治的运行失去平衡和必要的风险控制机制。纳粹德国仍保留着浓厚的封建传统,对领袖的绝对服从内化为社会的价值观。在这些国家的重大军事外交决策中,尤其依赖于领袖的才能以及运用理智俎樽折冲,对于领袖所犯的错误,即使被意识到也少有人能够指出并予以纠正。日本浓厚的等级传统,也使得在政治、军事、外交上的许多重大决策失误得不到纠正,最终陷入战败的深渊。此外,如前所述,尚武的文化传统在纳粹德国和“二战”时期的日本都演变为军国主义,这些和极端的民族主义思潮相结合,成为驱动德国和日本走上对外军事扩张的重要因素。

第三,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融合缺乏长期、系统的战略,文化现代化动员不充分,阻碍了社会的现代化。德意志第二帝国、沙皇俄国、明治维新后的日本,都有最高层自上而下推动的文化“西化”(现代化)过程。但是这些依赖少数领袖开明意识推动的西化,在内容上是选择性和功利性的,而且在方法上也急于求成,缺乏长期性和系统性。因此,在这些国家均没有妥善处理好外来文化与本国文化的有机融合问题,主张文化开放的势力与主张本土优越论的势力相互对抗,主导了文化现代化的日程,导致现代意识在许多核心领域难以注入,留下了激进民族主义和极端思潮的温床。此外,文化开放性和包容性的缺失,也导致了社会迫害,损害了国家的形象和政权的合法性,加剧了国家的人才外流。与此同时,竞争对手国家则采取了相对包容的文化政策,既获得了道义上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也延揽了大量的人才,促进了本国的发展,提升了本国的软实力。(㉛西班牙对穆斯林和犹太人的迫害、法国对胡格诺派教徒的迫害,导致大量商业和手工业人才的流失,重创国内经济。威廉一世时期,德国曾不遗余力延揽来自法国等国家的受迫害的新教人才,他们为德国统一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而到“二战”时期,法西斯统治下的德国宣扬日耳曼人种优越论,大肆迫害犹太人,导致大量精英流失,为美国等竞争对手输送人才。)

二、大国崛起失败对中国的启示

大国崛起的支撑要素包括经济、社会、政治、军事、外交、文化等,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这些要素的重要性和优先性并非同一,在不同时期应有所侧重。面对复杂的内外条件,我国要成功实现崛起,需要在战略上建立一个清晰、合理的框架。首先,我国应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将经济崛起放置首要和基础性地位;其次,在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空间的基础上,完善政治(治理体系)和社会建设,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实现制度崛起;第三,在内部硬实力充实提升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国际秩序的调整,加快文化软实力的构建,实现道德崛起;最后,加强军事建设,为自身发展和新国际格局提供保障,实现军事崛起。(㉜这四个方面的崛起安排,并非一个完成后才能开始另一个,可以同时开展,但不同阶段各有侧重。)在此总体框架下,对于具体领域的崛起安排,下文分别展开论述。

(一)实现经济增长动力和主导力量的双转换

外延型增长方式和国家主导经济发展是中国经济长期以来的两个突出特征。外延型的增长方式以资源要素投入扩张为动力,这种发展模式已经面临突出的瓶颈,必须要转向以技术进步和创新为动力的内涵型增长。在经济发展的初期,我国与世界前沿国家差距巨大,具有后发优势,通过由国家主导资源在优先领域的配置以及追随模仿,以较小成本实现较快的发展。随着与世界前沿国家差距的缩小,我国的后发优势渐消,需要更多地承担创新的风险和成本,国家主导分配资源的局限性将日益显现,需要由市场主导资源配置。因此,实现经济增长动力和主导力量的双转换,是我国经济崛起的必由之路。要实现这一目标,在经济上需要多方面的举措:

第一,完善有利于创新经济的制度基础设施,建立创新激励和成本分担体系。随着我国从追随者向领先者身份的转变,迫切需要将加强产权(包括公有和私有)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上政策日程。此外,还需要建立普惠式(而非特惠式)创新支持政策(包括准入和退出、税收、补贴、金融等),完善商业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探索政府与社会在创新领域的新型合作模式,建立合理的创新成本分担体系。除了少数事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领域外,大幅度放松对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的管制,降低创新的成本,减少对创新方向和方法的行政性干预。

第二,将科技、人才、制造业作为经济竞争力的三个基本支柱。在科技领域,不断完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立由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技术创新支撑服务体系构成的完整而有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在人才方面,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发展以人力资本开发为中心的发展型福利体系,优先开展对农村贫困地区和城市流动儿童的人力资本投资,完善适合产业升级需求和新型业态需要的职业教育体系,以开放和增量的方式推进高等教育和科研体系的改革。(㉝德国和日本在“二战”重创之后能够迅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就在于其科技和人才基础在很大程度上仍保留下来。)在制造业方面,一方面要结合新的技术和商业模式予以转型升级,另一方面需要盘活在转型升级过程中产生的冗余资产(包括产能)。此外,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产业链/供应链的对外转移应尽可能以纵向为主,(㉞ 纵向转移尽可能保持产业链的完整性,而只转移中、低端部分;横向转移则是将产业链的某个环节转移出去。强调产业链完整性是因为,中国地域广大,完整的产业链本身就构成了中国独特的竞争优势。小国经济只能专注某个环节,并非其无意拥有完整产业链条,而是没有能力和条件。)横向的转移要慎重,积极发展高端中小制造业。

第三,有序但坚定不移地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对我国有双重的重要性:在经济上,这是我国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改革、充分高效配置国内国外两种资源的必由之路;在外交和政治上,这也是我国进一步巩固与世界各国(尤其是周边国家)的经济纽带,构建利益共同体,通过利益捆绑拓展外交空间的根本性举措。

第四,充分利用中国的空间、人口和市场规模实现对主要大国的力量超越和摆脱。尽管我国在较短时期内还难以在人均水平上实现对主要发达国家的超越,但可以在较短时期内依靠规模优势完成总量上的超越和摆脱,避免形成较长期的力量僵持和纠缠局面,这需要我们在当前仍保持中高速的增长。此外,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民购买力的提升,应借助巨大的市场规模优势实现特定行业(如互联网经济)的赶超,逐步掌握标准制定权(如通信、高铁)以及定价权(如大宗商品)。

第五,进一步理顺国家与市场关系,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全面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决议,在法治的基础上完善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形成两者良性协作格局,才能兼顾效率与公平,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真正内涵。在当前,特别需要通过反垄断和反腐,抑制分利集团对改革成果的掠夺,提高经济的包容性和可持续性,构筑国家认同的物质基础。

(二)构建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

虚实结合,构建中国崛起在政治上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实的方面,建立在治理的绩效和过程的正确上;虚的方面,建立在话语体系构建上,提高合法性叙事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历史上大国崛起失败的教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第一,建立全面的治理绩效评估体系,识别和补足绩效短板。从发展结果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国家治理上取得的成就是辉煌的,显著超越绝大部分发展中经济体,但也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公平性、可持续性上以及决策机制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上留有短板。(㉟决策机制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既是结果也是手段(过程),具有双重属性。)建立全面的治理绩效评估体系,有助于进一步识别这些短板并在政策上予以回应和补足。

第二,从现代治理体系的核心要求出发来构建程序正当性。现代治理体系要求具有民主、参与性(包容性)、透明性、回应性、可问责性和高效的特征。在参与性(包容性)方面,重点完善人大和政协制度、人才选拔制度、选举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将更广泛的社会精英吸纳到执政党、政府、立法机构以及政协中来,构建执政党与各界精英的利益和命运共同体,使各阶层的利益关切得以表达,提高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使权力的运用有合理的规范和制约。在透明性方面,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建立政府与社会的战略沟通机制,使政府行为更加规范和可预期,也有助于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理解与监督,形成有益的约束。在回应性方面,要密切关注社会的核心与合理的期待,同时避免被民粹情绪所左右。在可问责性和效率方面,结合前述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形成基于科学合理绩效的问责制度,促进政府进一步提高效率,改进效能。

第三,重构合法性的话语表述体系,提高叙事能力与水平。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治理绩效上成就非凡,在程序正当性上有独特的优势,但是这些往往没有能够在现代语境下被良好表述,对于绩效的短板也缺乏必要的正视和说明。因此,当前急需重构政治体制合法性的话语表述体系,尽可能在国内、国际能够被充分理解和容易接受的概念框架下重新阐述中国体制,讲好中国故事,并推出中国特色的概念框架。

第四,厘清国家(政府)与社会的边界。当前我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高发。在强政府—弱社会的环境中,国家成为无所不管的家长,表面上是政府对社会有了更多的控制和主导权,实际上则使许多社会问题都成了政治问题,使执政党合法性的风险链条被无限延长,最终侵害执政合法性。政府需要在法治的前提下与社会划清界限,并与社会相互赋权,形成良性互动与协作。

(三)建设包容团结的社会

在我国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个人和组织的身份日趋多样化,利益和价值观念也趋于多样化与复杂化,这增加了社会治理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资源。我国当前较为迫切的社会问题,主要还是社会阶层的固化和冲突,以及一些边疆地区的民族和宗教问题。如果不能妥善地解决社会融合团结问题,容易因为内部经济危机的冲击或外部势力的干预,引发严重的社会冲突并导致政治上的危机。因此,建设包容团结的社会是当务之急。

第一,以普惠性和统一的社会福利政策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为抓手,缩小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促进社会阶层间的流动性,加强公民的国家认同。我国当前已经初步建立了一个全覆盖的社会福利体系,但是不同的福利与公共服务安排之间存在城乡、地区之间的分割,在一些情况下甚至制度化地扩大了阶层与人群的发展差距,这是造成社会与政府、不同群体之间紧张和对立的一个源头。国家需要在基本的福利和公共服务安排上做到公平、普惠和可持续,才能让公民更真切地感受到自身福祉与国家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推动国家认同。通过国家制度的托底,也可以帮助中下阶层应对各种危机的冲击,避免他们被极端思潮所裹挟,走向暴力化。

第二,完善民族关系,促进民族融合,构建各民族对国家的集体认同。坚持“政治一体”与“文化多元”,将国家内部的民族关系淡化为“主流文化群体”与“亚文化群体”之间的文化整合问题。弱化民族身份差别,避免身份认知的单一化,(㊱阿玛蒂亚·森,《身份与暴力》,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促进身份认知的多元化和利益关联的多样化,构建民族之间的价值和利益共同体。警惕和重点防范出现民族阶层化,避免民族身份与地域、宗教、经济社会地位的耦合。改革民族优待政策,避免出现汉族公民和“少数民族”公民之间的系统性制度化区隔,政策宣传时淡化“族群”整体色彩,更加突出以个人为单位的“事实上的平等”。积极推动民族融合,包括族际通婚的血缘融合、经济一体的利益融合、语言文化的双向学习。注重在法律以及司法上,不搞民族和宗教特殊化。在民族事务的话语叙述上,要注重细节,逐步构建统一的话语体系。把握世界民族议题的变化,提升对民族议题设定的能力,防范国际干预。

第三,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巩固基层社会结构。要避免社会问题政治化,必须允许社会在一定程度上的自治,自我协调利益分歧和消解矛盾,从而将政府解放出来。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需要主体和平台,因此应加快推进有关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制度的改革,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监管。此外,应积极探索政府—社会组织—私人部门的新型合作机制,搭建多样化的三方沟通平台,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税收、金融、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以及社会企业的发展,积极制定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以推动社会影响力投资。

(四)推动构建公正包容的国际新秩序

在国际秩序构建上,需要坚持“量力而行,有所作为”的方针。在自身已经具备相当力量的情况下,想要置身事外不作为,不仅做不到,而且也会带来沉重的后果。如美国在“一战”结束后拒绝参加国联,最终将自身也卷入“二战”,付出惨重代价。但是,要在国际新秩序的构建上有所作为,还需要在战略上做出审慎的安排。

第一,处理好与美国的关系。中美关系是我国建立新国际秩序的题眼。在核武器时代,“恐怖平衡”使大国爆发直接战争的可能性几乎可以排除,这为中美提供了和平的前提。中美之间合作的利益大于对抗,但引发双方对抗的深层次因素仍然存在,双方(或通过代理人)在局部的冲突仍有可能爆发。从中美双边看,需要相互申明各自的核心利益关切(红线和底线),有效识别和评估合作的利益,建立更加密切的多渠道沟通机制,建立常态化分歧和危机管控机制。从中国单边看,不贸然挑战构成美国霸权两个关键要件(军事和美元),但可以稳步而有节制地充实军力和扩大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在一些美国急需支持的事务上,如反恐、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经济增长等,有条件地进行战略捆绑。

第二,妥善处理好台湾问题以及与周边国家关系。处理好中美关系,我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关系就解决了一半,但仍存在若干风险点,主要是台湾问题、与日本的历史遗留问题和钓鱼岛问题、南海问题以及与印度的边界问题。台湾问题是底线,岛内岛外利益相关方改变现状(独立)的概率较低,但是台湾经济的竞争力在下降,在岛内社会矛盾突出和民粹思潮下,不排除有被引爆的可能,需要在社会领域和政治上有更富有建设性和进取性的安排。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上,需要有历史理性,重点是把握好现实利益格局,态度明确,行为克制。在海上的争议岛屿,要充分发挥我国资源开采和制造业的产能以及规模优势,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框架下获取尽可能大的实利。

第三,构建面向未来的新一代国际关系价值观体系,为新国际秩序的构建提供合法性。在未来数十年里,“可持续”“多极化”“多样化”“公平发展”将成为国内和国际发展的共同诉求,并且有别于过去某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追求的那种依靠掠夺和殖民、追求霸权、依靠经济和武力搞价值观输出的做法,也符合我国当前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和诉求。“十八大”以来,我国关于构建“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树立“正确义利观”以及“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等表述正赢得越来越广泛的道德认同,具备了成为下一代国际关系核心价值观的潜力。在此基础上,未来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关于价值观的表述,形成思想和理论体系,这是一项长期性系统工程,需要作为战略任务来对待。新的价值观体系不应摒弃上一代价值观中已经得到广泛国际认同的概念,而是要加入中国的视角和表述。新表述的提出,需要进行公共传播和营销意义上的精心策划,充分考虑国际社会的常识(common sense)和可理解性、可接受性。

第四,中国当前应在现有国际秩序的框架中延续发展,并依自身的能力以及国际社会的需要逐步予以拓展,以“增量改革”推动国际秩序的质变。中国是现有国际秩序的受益国,得益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全球产业链分工,中国成功拓展了国际市场中的份额,带动经济快速增长。抛弃现有秩序体系另起炉灶并不符合中国发展利益,也还缺乏必要的能力。对于目前国际秩序中不合理、不公正的因素,中国应当积极寻求内部改革,推动建立向全世界开放的新型组织和协定,完善国际法规和制度。此外,在内部改革求之不得时,有节制地建立对现有秩序具有补充性和建设性的平台和机制(如亚投行、“一带一路”),也有助于赢得国际支持,减少与霸权国家和周边国家的潜在冲突。

(五)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

大国崛起需要系统的文化准备,才能同时赢得国内和国际的认同,并为经济和社会的良性发展以及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夯实基础,消除大国崛起路途上的各种陷阱和隐患。

第一,文化准备的核心是提出具有普适性和前瞻性、能反映中国身份和视角的价值观。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目前我国已经在核心价值观方面做出了可贵的探索,但要走的路还很长。价值观只有简洁易懂、深入人心才有生命力,反映当前国内和国际社会的迫切需求,才能产生内部的凝聚力,形成对外部的吸引力。

第二,在文化发展上,需要有定力、自信和耐心,将“开放”作为促进文化繁荣和保持活力的第一原则。在坚守价值底线的前提下,允许不同的观念、方法和文化形式充分传播、竞争,没有开放性就没有包容性,也就谈不上真正的百花齐放。文化的僵化和退化源于封闭自守,没有开放,就难以吸收真正符合时代要求的新价值资源,只有打破包裹在价值观上的话语外壳,才能实现国内与国外、历史与当下,以及国内不同族群之间不同文化的有机融合和更新。(㊲过去十多年,将西方以及印度、日本、俄罗斯制度与文化过度美化并且对中国自身的制度和文化极度贬低是对外开放不充分的产物。2010年后,随着中国居民更方便地在国际上开展商务和旅行,大量事实和信息在国内媒体和社交网络上传播,中国普通居民正在重新发现中国文化和体制的优点。)需要注意的是,面对价值观念的竞争,要注重话语体系的对接,在共同的概念平台上正面对垒,避免将公认的价值观念和规范贴上“西方”或“敌对”的标签,而另用一套国内和国际都无法理解的话语,导致误解和错判。

第三,在文化传播和推广的过程中,国家需要隐在幕后。需要研究“精明传播”,借助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塑造本国文化形象,传播核心的价值理念。国家/政府的身份太强化,目的和指向太直接,反而容易因为官僚化的运作导致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的效果。国家的角色是在法治的前提下,捍卫人类价值底线,通过良好的治理为文化的繁荣提供制度基础设施。

第四,明确不同领域文化建设的重点。在经济领域,需要倡导“诚信”“敬业”的商业伦理和“创新”价值取向,同时坚持儒家文化圈内的优秀商业文化。在社会领域,文化工作的重点是增进族群之间的理解和社会团结。在政治文化上,应继续将反封建作为重要任务,发掘和吸收传统和外来政治文化中的优点,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文化。

(六)加强国防建设,为国家大战略保驾护航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重要的大局判断是“大规模战争可以避免”“和平发展是时代主题”。新时期尽管中国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但是此大局判断仍然没有逆转。在此前提下,应以自身长期稳定繁荣为发展大局,以国防和军队建设为国家战略保驾护航。

第一,树立正确的国家安全观。“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且由政治、经济、军事等多方面因素决定,近现代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安全,更多存在于共同利益和平衡格局中。在军事建设中,应避免单纯从军事角度追求“绝对安全”。

第二,新时期中国军事建设应秉持正确义利观,以保障和平发展和世界正义作为目标。在和平崛起的发展框架下,中国军事建设的主要目标不应是寻求军事霸权,而应当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民在全球范围内的利益与自由为目标,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应明确军事手段不是解决经济困难的恰当办法,也应明确中国军事发展不是以领土占有和掠夺为宗旨。中国以自身道义行动打消“中国威胁论”,将对崛起之路构成防护。中国的国防军队建设,可为构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提供重要支撑,从而有助于中国成为新时期领导型大国。

第三,把握有限的军事战略目标,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中国的国防实力、国防建设资源仍然有限,在目前发展阶段,仍需要循序渐进、注重基础。军事投入不应超出经济健康发展适度的范围,应着力避免卷入与霸权国家及周边大国的大规模军备竞赛。

第四,处理好军队和国家之间的关系,确保政令和军令统一。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将军队置于党的强有力的领导之下,服务于国家崛起大战略的全局。

本文为“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大国崛起课题组”的研究报告。课题组组长方晋,副组长俞建拖,课题协调人郝景芳,课题组成员:李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赵磊(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教授)、张斌(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王卓明(国务院研究室处长)、王强(解放军某部大校)、张春(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西亚非洲中心副主任)、邢来顺(华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研究学院)、周维宏(北京外国语大学日本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报告执笔人:俞建拖、郝景芳、方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