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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新闻频道: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有喜有挑战

近年来,随着健康市场的扩大,医疗健康产业成为保险企业的“兵家必争之地”,纷纷加码投资,通过不同方式抢占大健康市场。9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基于历时一年半,对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需求、定位与发展、监管以及与医改的关系展开的深入研究与调查,发布《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商业健康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满足公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的重要途径。但当前,仍面临着有效供给不足、专业化水平较低、需求转化不足、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以及监管制度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等多重挑战。


规模和保障水平均有提高


《报告》商业健康保险供给规模及保障水平不断上升,全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从2009年的574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4043亿元,年均增幅达到27.6%,远高于同期寿险的业务增长速度;截止2016年9月底,全国有16家保险公司在31个省(区市)承办了大病保险业务,为全国10.5亿城乡居民提供了大病保险保障。从2010年~2015年9月底,保险业累计受托管理医保基金860亿元,支付补偿金550亿元;商业保险保费收入711亿元,支付赔款575亿元,累计服务超过3亿人次。此外,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积极参与投资社会医疗机构,推进社会就医,并在强化医疗管控、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报告撰写者之一、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副处长余贵芳指出,伴随疾病谱转变、人口老龄化、收入和消费结构升级,中等收入群体的壮大,公众对于健康服务、健康保障的消费需求和要求日益提升。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增速下降,以及医疗卫生费用的快速上涨使得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压力巨大,个人负担较重。商业健康保险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


四项短板制约发展

 

《报告》指出,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依然处于起步阶段,主要面临四方面挑战。


商业健康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较低。2016年人均商业健康保险费约292元,健康险规模占GDP的比重仅为0.54%。产品结构单一,根据课题组《中国商业健康保险需求调查报告》显示,重大疾病保险走俏,购买比例高达82.2%,其次是医疗保险占36.9%,康复类保险和护理险购买比例较低,分别为13.6%和12.0%。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结构呈“寿险化”特征,即产品以附带理财功能的储蓄型产品为主,多以附加险形式提供,健康险的发展受制于主险的设置。商业健康保险保障力度有限,据统计,我国健康险实际赔付支出仅占2015年全国卫生费用的1.93%,占个人卫生支出比例仅为6.27%。此外,课题组调查结果显示,23.9%的人认为“缺少相应的健康管理及健康服务”是目前商业健康保险的不足之处,位列前三位。


巨大的潜在需求未能有效转化。课题组调查显示,目前健康保险的购买率仅有26.2%,而针对调查对象未来一年之内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需求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总体购买意愿为41.3%,二者之间差距较大。

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角色尚未充分发挥。2009年,商业健康险赔付支出占全国医疗机构业务收入比重仅为2%,基本医保支出占比也只有37.7%,近60%的医疗费用几乎由患者自行支付。商业健康保险在承办、经办基本医保过程中,可发挥的空间十分有限,在提高基本医保水平和质量方面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在深入参与医疗服务,发挥风险管控,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由于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以及数据基础的缺失,商保公司只是被动的“付费方”,很难建立可以影响医院医疗行为和医药费用的深层次合作机制。


配套政策缺位。当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行业没有相关法律出台,只有由保监会制定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该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且该《办法》于2006年出台,至今已有10余年,无法满足健康保险发展的实时需求。在基本医保体系参与方面,我国对各地商业健康保险基本医保经办缺乏统一的招标体系、管理标准、绩效评价和操作规范。


寿险转向消费型健康保险


《报告》认为,应加强产品创新和服务流程创新,满足多层次健康保障需要。如以地区、病种、人群为依托,探索产品创新。创新理赔模式,提高服务便捷性。大力发展消费型健康保险,即以医疗保险的方式对全生命周期、全健康领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发展与基本医保衔接的保险产品。课题组调查显示,调查对象最为看重的是产品的覆盖范围和报销比例(49.3%)。


《报告》建议,应提升人群健康保险意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可从提升税优产品优惠力度、扩展保障范围和投保范围以及简化办理流程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商业健康保险税优政策。扩展个人账户余额试点经验,鼓励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报告撰写者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朱恒鹏表示,应明确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险的区别定位,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职责;在基本医保经办、承办中推进“管办分开”,落实商业健康险的“合作方”地位;转变医生“单位人”的身份为“社会人”,盘活医疗人力资源,推进多层次健康服务供给体系构建。构建医疗体系大数据平台,推进行业内部和之间的数据共享。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方晋表示,要建立完善科学的商业健康保险监管体制。推动成立更高层次的立法,完善外部配套政策,推动商保参与医保及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议监管机构成立单独监管部门,对健康保险实施单独监管;严格准入制度,推进健康保险由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专属经营,加快推进商业健康保险采用与卫生体系相一致的数据标准及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适合健康保险经营特点的销售、承保、风险管理、精算制度与核保理赔制度,以区别于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规范市场行为,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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